上个星期五,Jair请假了,刚好中午时段我得空,所以我们决定一起去看电影。
在去看电影前,我们就去茶食堂用餐。
上个星期一我在附近吃饭的时候有经过这餐厅,可是我瞄了一眼餐单,不觉得有东西吃。结果星期三去Jair的家的时候(他那天也是请假了),他就说上网查到有很多东西吃,我觉得有点纳闷,因为看到的餐单真的很简单。
结果星期五那天证明了,确实选择没有很多。
由于主打是茶,我们当然买一杯来喝喝看啦。
这杯是roasted brown sugar pearl milk tea。
说实话,黄糖还没完全溶完,所以喝起来很不享受,不然的话,味道其实还可以。
然后我点了crispy chicken burger,而Jair则点了carbonara chicken ham slice with chicken chop。
分量不会很大,对于我们这些小胃口的人来说刚刚好。
鸡扒也是他们的主打啦,所以真的好吃。
在《Tenet》见识了Robert Pattinson的演技后(就是那个Twilight的男主角),我在前年就已经很期待《The Batman》了。
《The Batman》和其他蝙蝠侠的电影比较起来,它比较着重在查案,蛮特别的。
话说,前年预告片刚出的时候,Robert在预告片里长这样的,当时看了就觉得傻眼,怎么整个emo kia的样子?
可是后来想想才发现好像很合理,因为……(看下图)
原本的面具也没有办法遮完整个眼睛,当然要靠眼妆帮忙 XD
以往的蝙蝠侠电影怎么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呢?现在每次回想就会觉得很好笑。
故事大纲好像没法讲,毕竟是属于推理型的电影,所以就不讲啦,不过是蛮好看的,有兴趣想用脑的话可以去看,哈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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